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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轮+RTO”装置因设计条件与实际进气条件偏差导致超标被罚!

日期:2022-04-18 21:36:37

  

浙江生态环境2022年3月28日公布了一则典型的VOCs超标排放案例。同时这是一起通过“在线监控+走航车+无人机”科技叠加方式,精准锁定隐蔽性强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根据在线监控发现厂界VOCs异常数据后,利用VOCs走航车进一步缩小溯源范围,并锁定可疑企业,最后通过无人机红外线功能确定厂区作业情况,精准发现污染源位置。此套转轮+RTO装置于2021年7月5日下午3时左右开始投用调试,投运后发现设施仍有所波动,经与设计单位、沸石转轮厂家进行进一步沟通,设计数据与正式投产后实际情况有所偏差,导致了该情况的发生。其中7月9日异常情况持续了半小时左右,7月11日持续了7小时左右。应急阀门出来的废气是沸石转轮浓缩气及模头气的混合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和环己烷。

编者认为当VOCs治理设施的业主提供的输入条件作为设计条件,当输入条件与真实的设计条件不一致时,就存在超标扯皮的情况,业主单位在提供输入条件的时候,一定要留有余地,签订合同时也应该囊括可能存在的设计输入波动问题,让设计方和工程方充分考虑到,以免发生超标被罚情况及工程纠纷!下面具体来看:








宁波市北仑区某高分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案


案例特点:


该案件为在线监控+走航车+红外无人机典型案件。


案情描述:


2021年7月8日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通过VOCs在线监控巡查,发现区域内某化工企业厂界VOCs在线数据出现偶发性异常情况。为进一步缩小溯源范围,并锁定可疑企业,北仑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出动VOCs走航车对该化工企业周边进行走航监测,通过走航车边行驶、边检测、边反馈,描绘出污染地图。执法人员同步对该化工企业厂区开展全面排查核实,未发现明显产生VOCs的作业,结合现场风向情况以及VOCs走航车检测出的特征因子,综合分析研判后将重点怀疑对象锁定为该化工企业上风向的某高分子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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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走航车路线图(标红部分为异常点位)

执法人员遂即进入该高分子科技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同步使用无人机红外线功能确定厂区作业情况,并对高处生产装置和废气处理设施进行近距离扫描和人工核查,发现该公司RTO炉膛温度较高,导致应急阀门开启,部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从应急阀门处排放至外环境。同时,执法人员使用手持式VOCs检测仪器进行检测,核实污染源位置,经检测阀门处VOCs浓度为201.9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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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拍摄画面(橙黄色为热成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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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使用手持式VOCs检测仪进行检测

经调查询问该高分子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司此套RTO装置于2021年7月5日下午3时左右开始投用调试,投运后发现设施仍有所波动,经与设计单位、沸石转轮厂家进行进一步沟通,设计数据与正式投产后实际情况有所偏差,导致了该情况的发生。其中7月9日异常情况持续了半小时左右,7月11日持续了7小时左右。应急阀门出来的废气是沸石转轮浓缩气及模头气的混合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和环己烷。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调节工艺或降低生产负荷来减少进入RTO的废气浓度,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现场检查期间,该高分子科技公司已根据执法人员要求,立即调整工况,使RTO恢复正常平稳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20]10号),北仑分局对该公司实施依法查处,处罚款10万元。